危废库废气收集净化系统
2022-03-14 11:03

危废库废气、粉尘治理说明

危废仓库、危废车间,在贮存危废物质时,常有外溢的无组织废气、粉尘,根据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9-2001)、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7-2001)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GB16297要求,这些废气和粉尘需要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,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。

由于每个危废仓库、危废车间贮存物质不同,所散发的废气和粉尘也千差万别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性推荐设备。以有机废气、无机废气为主要溢出气体污染物的危废库,草木绿建议采用带防爆功能的活性炭吸附箱。对于粉尘污染物,建议采用防爆除尘器。

危废库大气污染物治理相关规定

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9-2001)

 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,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,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,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、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、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,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、农用地、地表水体、高速公路、交通主干道(国道或省道)、铁路、飞机场、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。

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GB16297无组织排放要求

贮存、处置场以颗粒物为控制项目,其中属于自然性煤矸石的贮存、处置场,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控制项目。

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597-2001)

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,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、大气污染物(含恶臭物质)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,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,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、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、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,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、农用地、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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