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
2021-04-17 14:22
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(DB37/ 597—2006)
表1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
表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/立方米
表3 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
如果饮食业单位排气筒出口周围20m半径范围内有高于排气筒出口的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时,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4。
表4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