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
2021-04-17 14:22



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(DB37/ 597—2006)
表1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

表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   单位为毫克/立方米



表3 饮食业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



如果饮食业单位排气筒出口周围20m半径范围内有高于排气筒出口的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时,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4。

表4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   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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